许继电气: 独立董事关于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《金融业务服务协议》的事前认可意见

日期:2022-02-07 16:32:10 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
独立董事关于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《金融业务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服务协议》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深圳证券

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

公司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对如下事项进行事前认可:

     关于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《金融业务服务协议》的事前认可

意见

     经审阅相关材料,我们认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

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,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有利于提高

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,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,减少资金在途时间,节约交易成

本和费用。双方拟签订的《金融业务服务协议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,定价原则

公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

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新洲   胡继晔   申香华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